金橋動態 | 交流無界,匯碰思想火花 ——記《金橋講堂第119期》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新修要點解析講座
2021年1月27日下午2點30分,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房產部承辦、王煌律師主講的《金橋大講堂第119期》——新修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要點解析講座于本所24樓大會議室順利舉行。
本期分享獲得了律所各部門律師的出席支持,同時也邀請到合景泰富等房企人員蒞臨參與。現場各位嘉賓對修改要點發表見解,并就王煌律師提出的案例、問題展開討論。
本期講座的主要內容,針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從用語到規則上的變化逐步展開:
首先,規范用語的進步,體現在從“視為”到“構成”,從“當事人”到“解除權人”,從“房屋、商品房”到“不動產”稱謂的統一等。語言是規則表述的載體,準確的解釋、適用規則,離不開對詞語的精確選擇。本次修訂糾正了以往司法解釋用語中存在的錯誤和模糊,對明確定性、減少歧義有莫大好處。
其次,解釋規則的變化,包括懲罰性賠償條款、被拆遷人對房屋的優先受償條款、面積差異處理條款等的刪除。上述條款的刪除,一方面體現出最高院對自身解釋權定位的明確,對解釋“立法化”的糾正和收縮,另一方面也在貫徹物權法定,否定債權物化的立場。王煌律師提出,本次修改所映射出的房地產交易管理回歸市場的傾向值得認同,黃長明律師等則認為條款的刪除將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在開發商對“紅線外”(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外)的承諾是否能適用《商品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進而構成要約的問題上,王亞平律師等多位律師各抒己見,觀點獨到,推動在場各位對該條款適用形成更全面的思維認知。



最后,本次講座與談人房地產法律事務部李開華、黃長明副主任對講座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由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馬立峻總結陳詞。三位律師不僅對本次講座的成功舉辦表示認可,同時也呼吁更多青年律師報名開展講座,各享所長。
縱觀整場講座,現場嘉賓的積極探討與精彩點評為本活動增光添彩,共同促成了本次活動的圓滿舉辦。房產部將秉承精益求精的精神,繼續為各位獻上精彩的講座。至此,祝愿金橋講堂與日俱進,愈辦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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