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頂上法律的那半邊天
尚法 勤勉 精專 共贏
在上世紀50年代,貴州一個叫養龍司鄉堡子村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里。婦女們干著和男人同樣艱苦的農活,但男社員每天記7分,女社員只記2.5分。合作社婦女主任易華仙提出:“毛主席都說男女平等了,女社員也應該出工,并且工分要和男社員一樣多。”就這樣,調動了全村婦女的積極性,使農作物產量增加了三成。 1955年貴州民主婦女聯合會刊物發表了《在合作社內實行男女同酬》的文章,表彰實行男女同酬第一村的事跡。毛澤東看到文章后親批:“建議各鄉各社普遍照辦”,之后又意猶未盡地提寫“婦女能頂半邊天”,從此這成了家喻戶曉的口號。 在當時重男輕女的傳統歷史背景下,“婦女能頂半邊天”這一通俗易懂的口號不僅喚起了大眾對男女平等的意識覺悟,女性不再僅僅是男人眼里的母親、妻子、女兒,而且也是平等的權利主體,更是社會活動的參與者和擔當者。 大半個世紀過去了,每年三八婦女節大家傳誦著“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已深入人心,成為顛撲不破的價值觀,并體現在我們日益完善的法律制度上。 在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頒布了諸多含保護女性權益內容的法律,以國家意志體現著對女性的足夠重視,彰顯了改善女性社會地位的決心。尤其在以下幾部重要法律上,凸顯這樣的精神所在。 一、《婚姻法》和《繼承法》 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也提到過,《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正式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她從家庭結構上對舊的社會做了徹底的決裂,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以及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使全國男女老少都建立起女性獨立自主的個人意識新思想,國家從最小的社會組織結構,即家庭,開始建立新的社會秩序。而我國的女性,正是這部法律最大的獲益者。 而今《婚姻法》中還有規定,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等條款,更是在具體情節方面,針對女性的常見情況,予以強調和保護。 《繼承法》也規定了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婦女權益保障法》 這部最直接全面對女性權益制定的法律,頒布于1992年4月,同年10月1日實施,2005年8月修正。 該法總則第一條即明確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第二條隨即肯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并強調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制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這前三條表明,男女平等已經以立法的形式,上升到基本國策的高度,并且是國民發展規劃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可見,對女性的保護和支持,是國家長期發展和追求的目標。 在該法的其他章節,從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等六個方面對女性的發展和權益加以引導和保護,并規定了社會組織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可以說,這部法律,是女性權益體現和保護的基本法。 三、《反家庭暴力法》 這部較新近的法律頒布于2015年底,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該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要求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做好反家暴的教育預防和處置工作,并以“人身保護令”的形式對受害者加以嚴密保護。 可以說,《反家暴法》是把法律存在于思想意識中的高大上,落實為百姓現實存在急需解決具體問題的接地氣的積極措施,體現了我國法制,為促進社會文明發展的一大進步。 四、《勞動法》 《勞動法》中對女性權益也做了應有的規定,比如“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專項章節,制定多條限制性條款,對女職工做特殊勞動保護。 另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上個月底,即2019年2月2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更是強調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有利于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其中有“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如有過錯的單位,“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除了這些史上最細致最嚴厲的處罰內容,還要求對女性就業進行崗前培訓以提升技能,并要求加強對嬰幼兒、中小學生課后服務,以緩解女性家庭負擔,等等,切實做到了對女性的關愛和支持。 五、《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等等,這些規定,有力的保護了農村女性這一弱勢力群體的基本權利,是破除歧視女性的最關鍵的一道護法利劍。 上述這幾部法律,已經從國家宗旨、家庭與個人生活、城市就業、農村經濟等主要方面,對女性的權益加以疏導和確認,可以說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治理體系,力求全社會都足夠重視和支持對女性的保護。當然,還有其他各項法律法規,都對女性做出特別規定,意在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和諧的建設,這里就不一一贅述。 盡管這樣,是不是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女性是否都實現了半邊天的這些權益呢。在我看來,現狀與法律勾畫的藍圖,還是有一定距離的。 近期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的背景情節,讓我覺得正好在這篇小文中引用,即蘇家老三明玉,就是姚晨扮演的角色,因為是個女孩子,一直都不受父母重視。父母為了兩個哥哥的讀書、工作和結婚,可以省吃儉用甚至賣房支持,對她的安排卻是成本最低的師范生,好好的清華學生就這樣夭折了,也因此造成她個人性格扭曲,以及與家庭和家人的巨大隔閡…… 其實這部最新都市劇的這一情節,確實的反映出,男女不盡平等的一面,在當今的社會中依舊存在,只是程度上有深有淺。在我承辦的離婚、繼承案件中,在涉及男孩、女孩的環節上,大多數當事人依舊表現出特別的訴求和情懷。而我這個女律師,也經常是要專門詢問并給予理解和支持的。 畢竟,我們都有著厚重的傳統歷史文化背景,她對我們的思想和行為,產生著微妙的影響。這還真不是一揮手就能立馬改變的。 所以,不斷出臺的對女性權益保護的法律,正說明了男女存在著不平等,作為弱者的女性仍需要予以更多方面的支持。但這些法律,也正如一片晴空,環罩著女性,讓社會和個人,尤其是女性同胞,在今后的每一步,都不斷的走向更純粹意義上的平等與和諧。 現如今,三八婦女節,在坊間已經被稱做“女神節”,作為女性律師,希望與眾姐妹分享快樂的同時,還能夠與大家共同關注到對女性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無論在思想意識上,還是生活實踐中,這些法律法規都具有現實意義的重要性。如果當初貴州勞動婦女們,僅僅從要求同工同酬開始,為創造歷史邁出了重要的一步,那么我們新時代的女性,更加應該在不斷完善個人技能的同時,學會使用法律工具,成為一個能工作、會生活、擅用法的優秀女性,讓這半邊天煥發出更炫目的光彩。 推薦閱讀